使用 function 自定义功能函数,保存为.m文件,可以同时定义多个功能函数。注意的地方是保存的函数文件名与调用的函数名称一致。
% 定义功能函数 functiony = myfunction(x,y,z) % 与function之后定义的赋值变量名一致 y = 2*x+y+z; end % 在主程序中调用定义的函数 clc,clear all,close all; x = 1; y = 2; z = 3; hl = myfunction(x,y,z);
2 函数文件+(多个)子函数
可以将一个主函数和这个主函数使用到的多个函数 定义在同一个M文件中,文件名是主函数名。该文件必须是以 function 打头的函数文件,不能前面是函数,后面跟一串函数,前面是命令,后面加函数也是不行的,必须前面也是函数!若前面无参数输入的是一段命令,直接将这些命令定义为一个无参数的函数就可以了。
非嵌套调用举例如下: